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45,575,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6%。会议由董事长陈天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章晓洪律师现场见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股东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已届满,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决定对公司董事进行换届,具体方案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长1名。经公司股东和公司第二届董事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拟由陈天麟、刘鹰、杨言荣、陈和贵、局荆燕、陈根伟、章程、沈成德、吴青谊9人组成,其中章程、沈成德、吴青谊为独立董事侯选人。
每位董事侯选人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45,575,45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已届满,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决定对公司监事进行换届,经二届九次监事会审议,公司推举罗永鸿先生、袁法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每位监事侯选人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45,575,453股,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章晓洪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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