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根据情况不同,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恶劣、多人参与、在公共场所、轮奸、对幼女造成伤害、致使严重后果均属于加重情节。
法律分析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拓展延伸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性侵罪刑法修订方案旨在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行为的打击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该修订方案将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提高性侵罪刑事责任的法定刑、加强对性侵犯罪的侦查和起诉力度、完善未成年人受害人的保护机制等。此外,该方案还将加强对性侵犯罪的预防和教育,提高社会对性侵害问题的关注度,促进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通过这一修订方案的实施,我们将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安全和公正的社会环境,确保他们能够健康成长并享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
结语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性侵罪刑法修订方案旨在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行为的打击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修订方案将提高性侵罪刑责的法定刑,加强侦查和起诉力度,完善未成年人受害人的保护机制。同时,方案将加强预防和教育,提高社会对性侵害问题的关注度,促进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实施该方案将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和公正的社会环境,确保他们健康成长并享受应有的权益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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